
九三学社盘锦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创新主体培育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市科技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梯次跃迁,持续完善创新主体培育体系:
(一)推进梯次培育体系建设。市科技局坚持以梯度培育为引导、精准服务为核心、政策激励为支撑,通过扎实的培训宣传和细致审核管理,采取“常年受理、分批推荐”的组织方式,开展创新主体梯度培育。通过完善培育体系,构建“科中小—高企”“雏鹰—瞪羚”双梯次培育链条,更新两级培育库,协同县区、经济区科技部门深入企业一线,按企业规模、技术领域分类培育,实行“一企一策”跟踪指导,目前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983家,高新技术企业214家,雏鹰瞪羚企业176家。
(二)深化部门协同与精准服务。2025年省工信厅接手高企认定评价工作后,提高了评审难度,并增加税务部门前置审查一票否决环节。市科技局联合税务、财政等部门开展高企申报联审辅导,邀请省厅专家现场讲解申报流程与政策要点,推动惠企政策快速落地,落实高企认定奖励“免审即享”政策,为2023年新认定高企发放补助760万元。
(三)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攻坚行动。着力构建“专班统筹+青年突击”工作体系,制定专项行动计划,打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压实“需求挖掘—协议签署—服务落实”全流程责任。扎实开展“敲门行动”,组织各级科技部门、园区联络员及突击队下沉一线,摸排企业160余家,开展入企服务50余次。征集需求118项,其中70项已由特派员成功承接,有效破解企业研发服务难题。
二、对提案建议的落实措施
针对贵委提出的三方面建议,市科技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理顺职能划转,完善协同培育机制。按照省、市关于创新主体培育职责调整的统一部署,推动将高新区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等职责由市科技局划转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保政策执行与产业发展无缝衔接。过渡期通过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联合督办等联动形式,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实现对企业创新能力与成长性的动态监测与精准画像,为梯度培育、分类施策提供支撑,有效破解职责衔接不畅、数据壁垒未打破等问题。
(二)深化积分制应用,构建“联合体+中试”全链培育模式。聚焦创新主体内生动力不足问题,将企业创新积分制作为核心评价工具,把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人才集聚等指标量化赋分,结果与项目申报、金融授信、政策扶持直接挂钩,引导企业由“争资质”向“强内功”转变。依托华锦等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集中攻克“4MP1、PMP制备”等“卡脖子”关键技术。充分发挥精细化工中试基地“桥梁”作用,将中试熟化成功的项目优先纳入高企培育库和融资“白名单”,提供从技术攻关、概念验证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服务,切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优化奖励机制,激发企业持续创新活力。改革现有财政激励方式,构建“基础奖励+增量激励”复合奖补模式,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基础性奖励,对复审通过且研发投入、创新产出持续增长的企业,按增幅给予阶梯式增量激励。设立“研发投入后补助”专项资金,对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增量按比例予以补助。支持科技型企业早期研发和中试熟化,对实现重大成果产业化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给予重奖,形成覆盖创新全生命周期的政策闭环,切实增强企业创新内生动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科技局将以贵委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牵头协调职责,深化与工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持续健全梯次培育、精准服务、全过程激励三位一体的创新主体培育体系。重点抓好培育库动态管理、创新积分制深度应用、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落地和高企申报质量提升,着力解决高企通过率偏低、复审率不高问题,推动创新主体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为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注入更强创新动能。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宝贵建言,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