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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4—203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8 浏览次数:256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扎实推动盘锦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依据《盘锦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辽宁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结合盘锦实际,起草了《盘锦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4—2030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辽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贡献盘锦科技力量。坚持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协同创新、引领示范的基本原则,提出2025年在盘锦初步形成绿色低碳体系,新增10家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到2030年完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确定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壮大绿色低碳科技企业群体,加大科技招商,健全孵化链条,梯次培育、精准服务,着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全面振兴的强大引擎。二是推进“双碳”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组建一批产业升级高端“助推器”,以创新平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能源低碳和固碳增汇技术创新,围绕盘锦石化及精细化工、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碳材料、粮食生物科技、新能源、农业等行业,引导企业主动对接先进地区创新资源,建立市场化的绿色低碳技术应用供需互动机制,推动先进适用降碳工艺、装备的研发应用与改造升级,提升产业降碳脱碳水平。四是加大绿色低碳人才引育和服务保障,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求,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工程,打造绿色低碳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应用和市场服务全链条人才体系。五是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积极融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创新体系布局,深度参与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创新科技成果攻关、转移、转化机制,鼓励引入外部先进科研成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实施项目验证熟化工程,实现成果就地转化,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关键节点。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四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引导多元投入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等方式强化任务落实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各项任务;做好宣传引导级开展全民碳中和科学普及活动,营造创新生态

解读部门:市科技局

  人:李刚

解读电话:2822643

原文:关于印发《盘锦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盘科发〔202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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