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抓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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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济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06号)等通知,省科技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抓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通知》(辽科发〔2017〕54号),通知中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简化异议项目鉴定管理方式、加强政策服务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印发了《辽宁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指引(试行)》。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通知内容,围绕通知内容认真开展工作,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到实处。
盘锦市科技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