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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十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关于举办第十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发协字[2017]4号)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十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近期将启动第十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评选活动。现将推荐申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拥有高水平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发明成果,并且在创业和发明成果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3.申报人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已获得第一至九届“发明创业奖”、没有获特等奖的获奖人,可以申报第十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当代发明家”的称号,但必须要有新的技术发明成果。已获得第一至九届“发明创业奖”特等奖授予“当代发明家”称号的获奖人,不得再申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
      二、评选方式和结果
      1.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审需经初评、中评、终评和公示阶段,最后由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2.为进一步发掘、表彰优秀发明创业人才,体现该奖项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群众性,本届评选将按发明人创新领域和申报人本人身份进行评选。
      3.“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数不超过100名,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被授予“当代发明家”荣誉称号人数不超过15名。
      三、奖励方式
      1.中国发明协会将在下一年度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
      2. 在举行颁典礼的同时,举办“中国发明家论坛”,为获奖人和广大发明人交流创新创业经验搭建平台,并在相关媒体上对获奖者的业绩和经验进行宣传。
3.将优先从“发明创业奖”获得者中挑选、推荐项目参加申报下年度的“国家科技奖”和“何梁何利奖”、“中国专利奖”评选。
      四、申报方式
      1.参加评选候选人均需在网上认真填写《第十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候选人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选材料;附件材料图片需扫描上传、文字需word文档上传。仅提供书面推荐书、未在网上申报视为无效。
      2.除网上提交申请外,还需将网上提交的推荐书打印,形成正式书面推荐书,并在正式书面推荐书上由候选人本人签名。每位申报人需提交书面推荐书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上述材料不能或缺,否则不予受理。
      3.市知识产权局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由申报人在网上填入推荐书,形成正式书面推荐书,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盖章。
      4.工人、农民身份候选人需提交企业或乡镇出具的身份证明。涉及药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农药等关系人的生命和健康的项目,应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7年5月15日-7月20日;书面推荐书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盘锦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李刚、李晓慧          联系电话:2812773

    附件 :附件第十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候选人推荐书.doc
盘锦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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