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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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报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2〕4号)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在线提交。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6月27日08:00。总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 |
工作安排 |
6月27日-7月25日 |
申报单位在线填报 |
6月27日-7月28日 |
对申报项目材料形式审查 |
6月27日-8月2日 |
申报单位根据形式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
8月3日-8月9日 |
公示、项目考察 |
8月10日—8月12日 |
提名推荐 |
按照省奖励办《通知》有关要求,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2年7月25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工作,以便于市科技局后续审核和修改完善,并请申报单位指定专人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沟通。
二、形式审查及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将对申报省科技奖提名项目(人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请申报单位将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对应奖种)纸质版提名书1份(主件、附件一并简单装订,不要另加封皮;不要原件,复印件即可),务必于7月22日17:00前报送市科技局外专与科技服务科(大洼区辽东湾行政中心A座1段205B),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形式审查纸质版提名书可从申报系统中直接生成打印。提供的纸质版提名书与网站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
同时,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提名项目(人选)的公示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等)发至kjj2812773@163.com。申报提名项目(人选)须在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符合《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2022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前公示内容》的规定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市科技局对申报提名项目(人选)进行形式审查,并确定拟提名项目(人选)及奖种等级,在盘锦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外专与科技服务科 黄学东、宋丹
联系电话:0427-2812773
电子邮箱:kjj2812773@163.com
通讯地址:大洼区辽东湾行政中心A座1段205B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