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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辽宁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2〕1号)《盘锦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市科技局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利用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强化政府公报信息发布审核,保障公报权威性。

二、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规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解读。集中公开市政府规章,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围绕政策背景、工作目标、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图标图解等政策解读形式。

三、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部署执行公开。加强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信息公开。聚焦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围绕做强做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布三年行动方案。对涉及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在本部门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公开重点指标、工作动态实绩成效等信息。    

2.加强科技创新信息公开。本局网站按上级要求设置专栏,集中公开科技创新工作重点指标、任务和项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国家、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等信息。

3.加强助企纾困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公开力度,在本局网站开设助企纾困专题,集中发布本地区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动态。

4.加强涉及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强本局门户网站与12366纳税服务平台对接,及时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5.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我市疫情防控进展信息,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规范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机关各科室在文件办理过程中确定的公开文件,在文件印刷成文后,应及时交由局办公室存档,预发布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网上对外公开发布,重大信息、敏感信息须主要领导审核后才能发布。

2.各科室动态信息发布内容由科室组织撰写,撰稿人负责填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上传发布。同时,办公室负责审批单的存档备查工作。 

3.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即上网发布。

 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科技信息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分管办公室的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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