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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盘锦市自然科学基金指导性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

    市科技局对经过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自然基金项目,参照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拟立项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2日—16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反映问题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 系 人:看明   程新   0427-2824073   
    通信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行政中心A1-204B


    附件:拟立项项目公示名单.xlsx


盘锦市科技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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