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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创建,众志成城

    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并持续保持这个荣誉称号,是盘锦人努力追寻的梦想,是一场永不停歇的幸福接力,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提升过程,更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对全市人民的深情回报。十几年来,盘锦举全市之力,凝万众之心,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创建文明城市热潮,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如今,我们不仅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更不遗余力地保持并巩固着这份殊荣。

    盘锦一直把创城作为全面发展的“重头戏”,秉承“为民、惠民、靠民”的创建理念,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十几年来,常态化的创城机制,为盘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一把手”挂帅 落实责任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城市整体实力、内在魅力和发展活力的科学评价,是最能反映一座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全能指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部署创城工作,市委书记张成中三次实地调研创城工作,同时提出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我市文明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把功夫用在平时,把精力用在平常,狠抓常态长效,坚持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落地落实,奋力争创全域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亲队深入辖区调研创城工作,围绕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等方面开展实地督查,现场办公、落实责任;县区各镇街、各责任单位实施“一把手”工程,开展自检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明确具体计划,逐项整改销号。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带队对管辖的实测点位开展创城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市创城办领导带队,围绕全市文明城市创建疑难、问题点位进行实地督查调研,现场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同时多次组织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调会,听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创建工作,落实工作整改措施。部署市创城办开展常态实地督查,按照文明城市建设标准,排查问题点位,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县区、单位整改达标。

    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点位类别逐项排查,既重视“面子”,高度关注公共文化设施、政务大厅、集贸市场、景区景点、公园广场等高比例测评点位,更兼顾“里子”,抓好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达到既重“面子”更重“里子”。

多方全力推进 成效显著
    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启动以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实测标准,结合工作职能,对管辖重点实测点位存在突出问题开展督查整治。
    各县区共投入资金4440余万元,用于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和美化城区环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等点位卫生死角;开展城区秩序整治行动,加强商业大街、集贸市场、校园周边、老旧小区等重点点位综合治理;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共享单车、非机动车无序停放行为。各县区、各部门识大体、顾大局,自加压力,担当作为。油地之间、县区之间权属交叉复杂,霍山巷、无名巷年久失修,市创城办协调后,盘山县委、兴隆台区委主动担当作为,主要领导拍板,分别修一条路,市城管执法局主动出击,仅用3天时间拆除私搭乱建房屋11处,使霍山巷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窗口主管部门按照公共服务窗口测评标准,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不使用文明用语行为,按规增设公益广告,提升公共窗口优质服务水平。

    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手机信息推送、定点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普及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引导从业人员文明驾驶;规范出租车车容车貌,保持车身干净整洁,确保车内计价器正常运行,显著位置设置运营标识和服务卡、公益广告,车辆顶灯刊播文明创建标语;通过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流动设卡、突击夜查等方式,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执法队累计抽查150余次,检查出租车6000余台次,对近百辆违规车辆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城管执法部门在三区重点部位设卡检查150余次、出租车6000余台次;开展突击夜查,对全市重点区域进行检查600余人次,公安部门重点整治机动车违章停车、非机动车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停车1.5万余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2300余起;规范外卖行业配送车辆道路通行秩序,发放编码1990个,对骑手车辆实行“一人一箱一码”管理;全面启动犬类管理集中整治行动,收容救助流浪犬、无主犬36只,现场警告遛狗不系犬绳行为600余起。
城管部门每晚出动执法队员150余人次,集中清理全市露天烧烤和地排油烟等违规行为;整治户外广告牌匾,拆除违规牌匾529块、条幅844条;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监督管理,检查75家在建工地并严格按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设置公益广告;规范主街主路、露天市场、早夜市60余次,实现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规范经营专项整治,针对临街商铺、饭店餐馆、大型超市、药房进行检查,对未亮照经营等201个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开展文明餐桌专项行动,印发7万张文明用餐提示卡发放至全市饭店餐馆。联合市文明办开展文明经营倡议行动,印发倡议书1.5万余份,活动覆盖全市所有市场、餐馆、药店。

整治提升工程 常抓不懈
    创城,永远都是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盘锦要巩固多年的创城成果,既要向前行,也要回头看,防止仍存在治理不到位及已经整改的地方死灰复燃,真正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常抓不懈、踏实向前。针对当前创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五项专项整治工程。
开展“城市蜘蛛网”专项整治工程。重点整治线缆走线凌乱、悬挂无序,“不入地”“未入墙”等问题,未入地的线缆要尽快拆除,还在使用的以布设明线通过管线铺设等方式确保市容市貌美观。
    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按照城乡一体、统一管理的原则,重点整治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尽快补齐集贸市场及周边生活小区背街小巷短板,逐步建成市场综合体。推进垃圾分类,合理设置垃圾桶,确保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治理规范全市废品收购站,按照废品回收站(点)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抓好整改,有证规范经营,无证坚决取缔。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提升工程。重点整治停车秩序混乱、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和闯红灯等问题,通过合理规划道路设施、科学设置标志标线、大力挖掘停车泊位潜量、加大执法力度等方式,逐步从根源上改善交通秩序。
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提升工程。整顿出租车市场秩序,加强出租车行业监管,规范出租车辆运营,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让出租车驾驶员成为文明城市的宣传员。
    开展市民素质提升工程。针对行人闯红灯、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行人横穿马路乱闯红灯等现象,加大《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力度,整体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进而推动社会整体文明程度提升。

文明城市创建 人人有责
    文明盘锦,共建共享,文明城市创建人人有责。我市广大职工从自身工作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给每一位陌生人一个善意的微笑,给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一点力所能及的帮助。”已成为盘锦人的“文明之约”。人民群众在创城过程中,对追求文明生活、追求高质量生活产生了自觉诉求,养成了文明习惯,助推城市天天有新变化,月月有新气象。
文明的力量一呼百应。成千上万的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当起了创城志愿者。在大街上、车站里、医院中,到处可见戴着红帽、身披绶带的志愿者身影,他们为市民提供公交导乘、交通指引、文明劝导等服务,免费提供饮水、雨具、急救药……

    在守护文明城市荣誉的日子里,做文明事儿、讲文明话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在盘锦,彰显文明的“大场景”“小镜头”随处可见。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已经成为盘锦市民的自觉行为;热心公益、奉献爱心,已经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与人为善、通情达理、知礼向善,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志愿服务团队890个,人数达199970人,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春节、学雷锋纪念日、重阳节、全国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一批以网络文明志愿者、雷锋创建联盟、丽梅爱心团队等为代表的志愿服务组织品牌,引领着讲文明、重品行、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场永不停歇的“幸福接力”,是一段永无止境的“自我提升”,盘锦市民要共同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互相影响,互相监督,让文明成为城市的“时尚标志”。
    从城到人,从人到城,当文明成为一座城市的梦想和追求时,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巨大热情和能量,就会点燃精神文明建设的燎原之火。实践证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树立的是形象,改善的是环境,提高的是素质,促进的是发展,改进的是作风,受益的是群众。
    在盘锦,一幅幅文明和谐的美好画卷正从容展开,一朵朵绚丽耀眼的文明之花正竞相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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