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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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要求,为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科发【2020】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
农村科:田正刚、季文久 2812771
高新科:张志克、秦香彬 2812772
服务科:李 刚、黄学东 2812773
计划科:看 明、程 新 2824073
盘锦市科技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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