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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盘锦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区、高新区、辽东湾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及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辽科发〔2020〕24号)件精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将于8月23日至29日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今年是全国科技活动周举办20周年,本次科技活动周的主题是 “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为全面展示我市科技创新成就和科技战疫成果,办好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好2020年科技活动周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切实提高科技活动周实效。
   二、制定活动方案
   围绕 “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这一主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科技宣传活动,并于8月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
   三、设计活动内容
   2020年是全国科技活动周举办20周年,也是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巨大成果的在一年。我市将通过举办一系列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科技活动,着重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和科技战疫成效,以及体验美好生活活动、服务乡村振兴、促进科技成果惠民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助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建设。
   四、加强宣传报道
   各部门要重视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 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更要发挥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 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 等技术开展宣传,提高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五、做好总结工作
   请各县区、高新区 、辽东湾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于9月10日前上报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媒体报道等资料 。
   联系人:市科技局计划科 程新
   电话:2824073
   邮箱:pjjhk@163.com
   

附件:全省科技活动周通知.pdf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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