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盘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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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科技全面支撑能力,根据《盘锦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盘锦市农业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实施2020年盘锦市科技计划,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划设置
2020年,盘锦市科技局将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内容
本次发布的申报指南主要包括: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申报程序
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60.22.134.131:9090/kjxm)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形成推荐意见正式文件,分别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初审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盘锦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2.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近3年内,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入股、技术开发等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技术合同达50万元(包括50万元)以上,年度内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
3.项目申报单位及其初审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科技人员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等管理规范,在线填报《盘锦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除相关证明材料外,如无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
4.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5.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
6.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3)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六、联系方式
计划科联系人: 韩 雷 2824073
高新科联系人: 张志克 2812772
农村科联系人: 田正刚 2812771
科技服务科联系人: 李 刚 2812773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