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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券:撬动科技创新有效供给的新支点

   “对于国家众多大项目而言,创新券是个小政策吗?”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副所长郭铁成在8月4日—5日召开的“长江经济带科技资源共享论坛”上发问,“要说大,其实什么项目也没有创新券政策大。因为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量大面广,税收、就业主要都是由中小企业解决的。这种成效不能按照传统的GDP主义发展观来显示和衡量。”

    “中国创新券政策水平世界领先”

    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是政府向中小企业无偿发放,专门购买科技服务机构检验测试、仪器共享、研发合作等创新服务的权益凭证。

    这一概念,从国内外形形色色的科技政策中“淘”出来,面对如何解决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研发能力薄弱、创新资金投入不足、企业与科研机构供需双方不能高效对接等一系列问题,政策研究专家、地区科技管理实践者们试图用它找到破题的“金钥匙”。

    试点地区——浙江长兴县一位副县长说,创新券政策不怕企业花钱,而是怕花得不多。

    新形势下,创新券很可能是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成为大幅度增强有效供给、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工具,必将释放出巨大的改革能量。郭铁成强调说。

    目前,在中国,全境实行创新券政策的省市区,超过省市区总数的1/3。全境或境内部分市县实行创新券政策的省市区,超过省区市总数的一半。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创新券财政投入金额达到13亿元,估计带动全社会投入约50亿元,最高撬动社会5—10倍的科技研发投入。

    从2015年7月起开始推行创新券的上海,截至目前,已有970家企业使用了科技创新券,服务金额达1亿元,预计最终兑现近2000万元。通过打造“互联网+科技服务+创新券”的创新模式,上海在短短的一年之内,带动了科技服务的线上交易量达到1.06亿元。小小的一张券引发了科技公共服务市场的内需提振,带动创新全流程服务。

    从借鉴荷兰等国家相应政策,经过三四年因地制宜进行创新,“中国创新券政策水平世界领先。”郭铁成说。

    莫让好政策成为橱窗里的“风景”

    摸着石头过河,我国在实施创新券政策的过程中,遇到不少难关,比如外资能否开发和申请,允许部分预付,硬件设备能否资助,人员激励如何与人事制度改革相连,科技中介平台上经常出现的创新诚信,及时兑付的预算制度兼容等问题。对创新券,每一个问题都在实施的地区层面上呈现出不同的反映。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国家管理机构的顶层设计和协调、创新券资金转移,都将影响着这种新兴的公共投入政策的持续发展。

    2015年3月,浙江省首个政府部门云服务平台—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线,结合创新券推广应用,集聚3267家创新载体,67581台(套)科研仪器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信息、资源、资金等“一站式”科技服务,走出了一个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模式。

    在实践过程中,“省内各市县运用当地财政测算、确定,出现了申报、审核、发放程序不统一,尤其是目前与创新券配套的财政资金是延续科研项目的资金拨付方式,创新券兑换时间长阻碍企业创新等问题”,浙江省科技厅乐斌担忧地说,省里希望采用创新券“事前补贴”,建立财政“资金池”,但目前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存在很多限制,科技部门与经济部门需要加强协调,呼吁国家主管部门能从顶层设计上加以推进,莫让好的政策成为橱窗里的“风景”。

    “建议中国创新券的资金以省、市两级财政为主,中央、县级财政为辅。中央财政的投入主要用于中央政府相关管理机构运行费用,以及对一部分财政困难地区实行创新券的转移支付。县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配套或低成本的‘软’创新。有条件的地方,应整合政府各部门资金,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等,统一安排创新券资金;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从科技经费中划拨一部分作为创新券资金。”郭铁成说。

    创新券并非一次性服务

    地方创新券管理办法也在加速推进,项目公示、信用评级、纳入监管、严格审核等措施,将把创新券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创新诚信风险,在第一道关闸口进行“堵截”。

    各地在创新券的使用上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创新。我国许多地方的创新券可以用于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的使用等,将从技术服务向知识服务扩展。郭铁成介绍,新加坡的创新券计划刚推出时,只包括技术创新领域,后来扩展至生产率、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等领域。他建议在我国推行创新券时,特别是在发达地区,应以购买研发、设计、咨询等科技服务为主,与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协调。

    从券内服务向券外服务扩展成为创新券另一个发展特点。“创新券并不是用完券之后的一次性服务,在券内项目完成以后,一些知识服务机构仍需提供跟踪服务,把企业与仪器设备共享开放的服务方进行长久链接。”郭铁成说。

    实际运用中,一些试点地区将创新券的应用视为改革传统科研经费管理思维的一次重要实践,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奖励、创业天使投资引导等方式,把创新券政策与其他科技产业政策相结合。郭铁成建议说,我国创新券还可考虑进一步与其他资助项目衔接。如一些小型项目,可由创新券完成;而一些大中型项目则应由国家计划项目完成。对完成情况好,又有在本领域继续创新需求的企业,可向国家计划项目推荐。

    从点对点式服务向平台式服务转变,将是我国创新券今后探索的一个新方向。在上海,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以共享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5276台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和125家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的866项研发和检测服务,降低研发了成本。

    “发行全国通用的创新券应是必由之道,应该建立全国创新券服务平台,和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国家大型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资源的利用和共享。同时,应由科技部和财政部制定出台全国创新券的使用办法,缩短创新券的申请和报销期限,解决目前创新券匹配财政资金的预算使用时间问题。应建立全国的创新券支付系统,推动创新券在全国的流通使用,促进全国科技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使用。”与会专家们呼吁。

    (来源:2016年08月06日 《科技日报》记者: 王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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