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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4月1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市委书记王炳森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邢鹏,市政协主席白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上来,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原原本本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全面熟悉各项纪律要求。要联系实际学,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以案促学,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运用违纪违法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以训助学,把学习《条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坚持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综合运用各类平台、媒体,在全市上下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注重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同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相得益彰。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注重典型引路,积极曝光反面典型,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市委常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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