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17号提案 《关于民企创新驱动发展》的答复
温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民企创新驱动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情况
(一)开展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针对我市民营科技型企业数量少的情况,成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措施,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围绕重点产业链建设科技孵化器,不断提高孵化效率、培育创新主体。截至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36家,高新技术企业217家,雏鹰企业77家,瞪羚企业28家;一季度,全市新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74家,总数达到636家。
(二)推进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针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需求,举办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校企会客厅专场对接活动及常态化的校企对接,邀请高校、科研单位专家向我市科技企业推介科研成果,与企业对接难题需求。通过“联盟管家”指导头部企业与重点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已撮合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盘锦菜根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科技型企业,与中国科学院化学所、沈阳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交流对接,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家。截至目前,全市产学研联盟总数达到114家,其中18家被认定为省级典型联盟,2家典型联盟获得运行评价后补助支持;22家提升类联盟获得后补助支持。
(三)组织“揭榜挂帅”技术攻关。聚焦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技术短板,组织企业实施技术攻关,开展2023年“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需求征集工作,聚焦石化及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产业链,组织开展市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20项,格林凯默光刻胶原料绿色生产工艺等3个项目列入省“揭榜挂帅”技术攻关榜单。天意石油永磁直驱钻井装置等3个项目入选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力争解决一批“卡脖子”难题。
(四)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强化科技企业奖补政策落实,促进科技企业发展,向2022年新认定的58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放后补助奖励290万元。对接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组织50余家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对接交流,推进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对接邮储银行为列入企业积分榜的企业开展贷款授信;指导科技型企业申报再贷款贴息,其中7家企业获再贷款贴息40.5万元,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为科技企业发展提振信心。通过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发展科技论坛、甲甲酯产业链论坛、催化产业技术研讨会等活动,有效推动特色产业链企业发展。
(五)广泛开展培训宣传助企政策。结合企业创新发展现状,宣传《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选编》《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和《盘锦市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等科技创新政策,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政策内容,使企业更好地享受政策扶持。邀请省市专家对科技创新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召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新型创新主体备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培训会,指导企业申报高企、雏鹰、瞪羚企业等。灵活采取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各级政府制定的企纾困政策,梳理对接院校、技术需求,指导企业与重点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帮助企业谋划创新发展方向,确保企业对政策看得懂、够得着、用得上。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一是企业创新管理水平不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不强,部分传统企业存在重生产、轻研发,重模仿、轻创新的问题,生产经营中注重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发展,缺乏通过自主创新实现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企业科技人才不足,高端人才短缺。有些中小企业的人才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缺乏良好的薪资待遇和福利保障,阻碍了企业对人才的引进和使用。
三是科技金融体系尚不健全。新型金融业态相对比较匮乏,虽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担保等金融模式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仍需拓展。
四是创新政策覆盖面不广。宣传不到位、信息不对称往往会影响创新政策的推广和实施,缺少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也不利于政策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市科技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进,聚焦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揭榜挂帅”开展技术攻关、“带土移植”引进人才项目,为盘锦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一)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企业梯度培育链条,聚焦产业发展优势领域布局孵化载体,招引专业化运营机构,优化载体功能,高效集聚创新资源。引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推动民营经济质与量双提升。2024年,力争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8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6家,新培育雏鹰、瞪羚企业16家。
(二)狠抓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探索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项目遴选、资助、评价机制,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及重点研发计划。围绕石化及精细化工、新材料、光学电子等优势产业链、新兴产业链,帮助头部企业与高校院所对接,谋划储备一批省级科技项目,撮合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依托研发中心专家团队,实施“揭榜挂帅”科研攻关,全力突破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力争全年实施重大攻关项目20项。
(三)引育创新人才团队,汇聚创新发展动力。深入落实“兴辽英才计划”“盘锦英才计划”等政策,瞄准科研院所和重点大学,实施“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盘创新创业,力争实施“带土移植”项目7个。深入推进市校战略合作,通过积极搭建转化平台,持续深化校企合作,缩短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服务链融合发展,提升科技成果本地产业化率。全年力争实施科技成果转化80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9亿元。
(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盘锦市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等政策落实落地。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借助省科技金融月等活动载体,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精准撮合对接。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推动人才、技术、资本、信息高效对接,把盘锦打造成集聚多元创新要素的“高地”。开展好科技活动周、送科技下乡、科技特派等活动,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构建良好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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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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