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科技创新平台奖励名单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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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盘锦英才”政策措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盘委人才办发〔2022〕11号)有关规定,拟对盘锦市2023年新获批组建(认定)4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奖励性补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27-2822643
通信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A座203室
邮政编码:124000
附件:2023年新获批组建(认定)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2023年新获批组建(认定)省级
科技创新平台
序号 |
类别 |
平台名称 |
承担单位 |
1 |
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
辽宁省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
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 |
2 |
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
辽宁省眼科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3 |
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
辽宁省新型消杀制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
辽宁佳合晟世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 |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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