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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科技创新平台奖励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英才”政策措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盘委人才办发〔2022〕11号)有关规定,拟对盘锦市2023年新获批组建(认定)4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奖励性补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626日至20237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27-2822643   

通信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A座203室

邮政编码:124000

 

附件:2023年新获批组建(认定)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4626    

 

 

 

附件:

2023年新获批组建(认定)省级

科技创新平台

序号

类别

平台名称

承担单位

1

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辽宁省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

2

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辽宁省眼科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3

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辽宁省新型消杀制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辽宁佳合晟世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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