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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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
市科技局采取常年受理、分批推荐的方式,第一批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第二批9月15日,最后一批11月1日。
二、企业申报要求
(一)告知承诺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证明内容、承诺效力、不实承诺责任、核查权力等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上传附件材料,同时按要求形成企业PDF格式电子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通过网络提交至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现场核查。市科技局结合申报批次开展高企现场核查,实地核查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知识产权、科研人员、财务、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研发条件、研发开展等情况。企业除准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场核查主要内容(详见附件3)外,还需提供500字以上企业简介。
(四)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在规定日期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推荐函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市科技局在现场核查后推荐至省科技厅参加评审。
联系方式: 2812772 市科技局高新科
2812182 市创研中心产业发展服务科
3552230 盘山县工信与科技局
2360334 双台子区工信与科技局
2380899 兴隆台区科技局
3530505 大洼区科技局
3400871 辽滨经开区工业和科技部
2875266 盘锦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附件:1.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告知承诺制的有关事项
2.企业申报材料内容
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场核查主要内容
4.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