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2024年辽宁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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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省(中)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我省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省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4〕3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年辽宁省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4年5月25日—6月1日
(二)主题。
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三)主要内容。
1.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科技创新取得的重大成就。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科教兴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省战略,解读我省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等方面的重大科技政策和举措。
2.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广泛发动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平台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宣扬活动,推动科学家精神进教材进课堂,持续开展系好学术生涯“第一粒扣子”宣讲活动。要以“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工程师奖”“最美科技工作者”“时代楷模”“大国工匠”等为抓手,引导社会各界运用展览、微视频等方式和各种文艺创作、表演等形式,讲好我国科技工作者爱国奋斗故事。要切实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出相关重点报道,打造精品栏目,加强网络和新媒体宣传。
3.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强化统筹、预先部署,支持和动员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同步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周、农业科技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职业教育活动周、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交通运输科技周、水利科技周、全国防灾减灾日、推进健康辽宁行动等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
二、有关要求
(一)加大重视程度,精心组织策划。
各地方各部门要紧扣主题,把举办全省科技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重点工作来抓。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要充分发挥各地方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将全省科技活动周与全省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体设计,做到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密切联动配合,营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发挥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本地区工作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推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重点向社会宣传推介特色活动,不断强化科技活动周传播效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安全有序。
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梳理总结,及时反馈情况。
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策划重点活动,积极参加全省科技活动周精品示范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2024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制度创新处。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制度创新处:李昂
联系电话:024—23983428(传真)
邮 箱:lnskjtfgc@163.com
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彭姗珊
联系电话:024—23128342
省科协科普部:董丽敏
联系电话:024—23853078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