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科技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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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8月23日至10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极端重要性,认真研究分析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完成标准,本着对党和国家事业、对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负责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杜绝只喊口号不落实、只表态不担当等问题,切实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整改实效,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强化压力传导,狠抓工作落实。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系列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及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形成了整改工作明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实施牵头领导包保整改责任制,逐条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办检查。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坚持“一周一汇总,一月一督查”,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要以问题为核心,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加强督促和检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避免盲目行动,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局办公室建立巡察整改督办台账,定期汇总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对账销号,确保不完成整改任务决不收兵。
(四)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两不误、双促进”。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的契机,一方面针对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另一方面,坚持举一反三、对照自查,从形成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出发,建章立制,形成若干配套街接、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达到常态长期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
1.关于解决“真学真做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局党组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4次,组织党课交流学习3次,切实用以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纳入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开展学习。
二是面向科技企业广泛宣传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支持领域方向,辅导华锦集团、金发科技等科技企业包装项目,向省科技厅推荐争取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支持。面向科技企业广泛征集技术难题需求并向省科技厅申报43项,积极争取省“揭榜挂帅”科技专项。
2.关于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贯彻落实工作。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开展研讨。出台市科技局贯彻落实《中共盘锦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了17项具体任务,压实责任、做好落实。
二是建立全面振兴新突破科教工作群,每周调度19项工作进度,按月形成工作台账,保证各项任务月月有进展。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11项重点工作,超额完成了技术合同成交额等指标,全省排名靠前。
3.关于解决“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中试基地实地调研,推进升级建设工作,截至目前,中试基地实现本地产业化项目6项,正在实施中试项目17项。正在制定《加速中试基地升级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2024-2026年目标定位,完善“管委会+公司”管理机制,优化配套设施、资金等要素保障,提升中试数智化、高端化、绿色化水平。
二是与盘山县工信局、盘山县石新镇、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建立联动机制,由大化所对石新镇指定土地区块对土壤进行检验检测,并根据检验结果确定实验区块,结合上年度试验结果,增加对不同作物的增产增效试验。针对农业企业和农民亟需了解的政策问题以及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组织开展了2次农业科技培训会和2次送科技下乡活动,累计培训了200余人次,为他们提供了实用的政策和技术支持。
(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深入,聚焦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4.关于解决“参与打造石化及精细化工全产业链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指导了华锦集团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大连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院所及鲁华泓锦、金发生物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并正式行文向省科技厅汇报谋划争创省级创新联合体工作。指导了规上石化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正在组织开展市级研发中心申报工作。
二是组织召开辽宁省科技创新需求培训会,组织32家科技企业申报43项“三新一精”关键技术创新需求。2024年组织实施10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通过“专为你来”“校企会客厅”等6次活动,深入开展校企对接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4.95亿元,同比增长132%;实施科技成果转化32项。
5.关于解决“创新载体和主体培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了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认定、重点研发机构实地辅导、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管理等工作,2023年新增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3个,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了盘锦市科技双创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针对各载体的短板不足,组织“多链融合”服务团专家前往各孵化载体现场指导,引导各孵化载体开展了创业辅导、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指导盘锦临港众创空间等4家载体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启动了2023年度市级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入库工作。2023年累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36场次,辽东湾科创中心获得省级众创空间备案资格,中科创科盘锦众创空间等3家机构纳入2023年度盘锦市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库备案。
二是组建工作专班推进新型创新主体培育,组织60余家科技型企业申报雏鹰瞪羚企业,2023年新备案雏鹰瞪羚企业18家,总数达到105家。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专题培训会,邀请省产创研中心专家来盘对辽河油田、华锦集团等央企和中蓝光电、泰利达等60余家民营企业进行现场辅导,并组织、指导盘锦金利恒实业有限公司、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进步奖。
6.关于解决“科研人员数量严重萎缩”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积极引进、培育创新创业科研人才。
二是推进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撮合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组建产学研联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以揭榜挂帅、带土移植等形式柔性引进科技人才来盘创新创业。2023年,全市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助理168人。
(三)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力
7.关于解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举办全市企业研发费用政策及归集实操培训班、开展创新需求征集、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等措施,组织企业开展研发投入归集,确保了研发经费应统尽统。上年R&D经费支出实现32.7亿元,同比增长8%,总量位居全省第三,占GDP比重2.35%,稳中有进,整体回升。
8.关于解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结合科技领域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认真组织每季度分析研判,开展精准研判,确保防患于未然。
(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严格,层层压实责任力度不足
9.关于解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第一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规范需要谈话的环节、谈话人与被谈话对象相关形式和内容。
二是强化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每年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列入工作计划,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对廉政风险点进行研判,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认真学习《关于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按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登记表》进行登记,在全局范围内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完善《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并认真执行。
10.关于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教育整顿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列入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全组学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相关文件认真学习领会、及时贯彻落实;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监督检查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在日常监督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岗位职责及时向监督单位提出合理意见;严格按照办案规定执行领导审批制度;在处置问题线索时认真分析线索反映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拟办意见,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进行分类办理,规范各类方案、报告及谈话笔录;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学习法律法规,掌握询问和办案技巧。
11.关于解决“局党组层层压实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专题研究、定期调度、统筹推进,强化统筹调度,加强工作督导,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项目化、清单化推动落实。认真总结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抓基层党建情况,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组织生活会,对市科技局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进行剖析并认真整改。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自查分析,针对11项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调研报告7篇,力戒形式主义。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备书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按照要求,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市纪委下发的有关破坏营商环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乡村振兴腐败问题等方面典型案例通报。
三是及时传达市纪委下发的有关破坏营商环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乡村振兴腐败问题等方面典型案例通报和《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肃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通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观看《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系列警示记录片。
(五)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欠缺
12.关于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市科技局内部审计制度》,计划2024年适时对局机关及创研中心开展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分析查找问题原因,防患于未然。完善《市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财会工作,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落实国家、省、市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二是修订和完善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流程、审批权限、预算编制与执行等方面的规范。对往来账目逐项梳理、了解情况并采取合规措施进行处理。
13.关于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现金支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市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开支审批、报销规定、会议费管理、采购管理等流程进一步规范,形成严谨有序的财务管理机制。
二是拟邀请财务专家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财务专题培训,提升我局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局机关及中心库存现金余额均控制在1000元以内。
14.关于解决“资产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科技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清查小组,局办公室组织实施,梳理国有资产流失的具体环节和原因,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办法。组织全面的资产清查,确保所有资产都被准确登记,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价值等详细信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资产清算、处置、划转等流程和责任,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开展培训与教育,组织全局及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对未登记入库的固定资产完成登记。组织财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领用与借用、购置与验收等制度,加大执行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5.关于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将办公用车租赁管理纳入《市科技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对局机关及创研中心的车辆使用管理,建立用车、用油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二是完善了《市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卡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对公务卡使用开展了宣传培训,使干部职工对公务卡使用流程及注意事项进一步熟悉。
三是完善《市科技局内控工作制度》,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等进一步规范,制定年度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加强对办公用品采购的监督和控制。在机关内部加强节约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倡导全体员工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良好习惯,营造节约型机关的氛围。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方面的问题,杜绝“跑冒滴漏”问题发生,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
(六)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16.关于解决“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了专题学习,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市科技局党组工作规则》《市科技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对议事内容、议事要求、讨论表决等工作程序进行规范和完善。
二是组织召开了市科技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规范各工作环节,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8次,会后制定整改清单,局班子整改措施16项,并通报会议召开情况。2023年11月3日,召开了全局党务人员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了《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党支部工作条例》,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执行。
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通过主题教育读书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局班子成员领题调研4个重点课题,下基层走访调研36次,梳理汇总10个问题,6个问题现已解决,4个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切实将学习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17.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为推动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18.关于解决“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工作日程。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每月制定工作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二是组织机关党总支、基层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制度,按照双向述职制度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
三是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通报2023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紧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要求,设计和丰富党建工作载体,组织了赴盘化社区开展科普志愿服务、赴辽河碑林科普基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赴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特色党日活动。
四是调整局机关党支部支委分工,按要求明确纪检委员岗位职责。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党务干部工作能力,把党建工作做实做细。围绕创建“星级党支部”,高质量推进支部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党建工作档案归档工作。
(七)落实巡察工作方针不坚决,整改进展和效果不佳
19.关于解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对上轮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调度,针对持续巩固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对上轮巡察制定完善的15条制度,重新对照梳理,其中7条制度不再符合实际予以废止,依照上级文件执行;6条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20.关于解决“巡察问题整改实效不突出,成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利用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书记讲堂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不折不扣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27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三是对长期推进、持续巩固问题,要定期“回头看”,切实举一反三,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
(八)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政策办法的制订和实施存在不足
21.关于解决“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支持政策,制定出台了《盘锦市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让企业对享受政策标准更明晰。
二是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23年“免申即享”模式及时拨付资金290万元,营造了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22.关于解决“政务诚信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精准推送惠企政策,举办了全市企业研发费用政策及归集实操培训班、涉农企业科技创新培训会等活动,让更多企业掌握科技创新政策。
二是细化支持政策,制定出台了《盘锦市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进一步营造了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九)意见建议
1.关于落实“提高新发展理念的理解和贯彻能力”的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化对新发展理念的理解。二是夯实科技创新支撑,实施技术攻关项目,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三是争创国家高新区,推进各类创新要素向高新区集聚。四是推进中试基地基础及配套设施改造升级。五是延伸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链,组织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2.关于落实“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的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二是认真落实《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三是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细化工作举措,每月制定工作清单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3.关于落实“提升党组的政治能力和组织能力”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中共盘锦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推动全面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树立强基导向,积极创建“星级党支部”,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考察、严明政治纪律,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4.关于落实“持续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环境”的建议。
整改情况:结合主题教育,以“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为载体,下实功、谋实策,聚力打好科技服务组合拳,全力推进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一是强化了科技政策的落实落地,将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对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8家,实行“免申即享”后补助奖励每家5万元,合计290万元。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指导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申报省科技进步奖,营造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对接了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化所、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等高校院所,强化校地合作交流和成果转化,推动市校合作、校企合作落实落地。四是常态化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加强企业与高校院所供需对接,通过“校企会客厅”成果对接活动、“专为你来”技术对接活动等载体,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需求,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5.关于落实“扛稳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细化27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召开专题调度会议4次,逐条逐项推进落实,不折不扣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二要突出建章立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完善工作制度6个。三是以落实整改工作为契机,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强化技术攻关,组建产学研联盟;强化平台建设,加速中试项目验证及在盘产业化;强化企业创新意识,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强化精准服务,推进“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持续优化创新生态。
三、下一步计划及打算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根据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整改力度,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做到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是深化整改实效。通过巡察整改,及时有效发现和解决科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从而提升管理水平,消除科技创新中的障碍和制约因素,为科技人员创造更好的创新环境,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优化科技创新平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聚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补漏洞,按照从“治病表”向“治病根”拓展深化要求,结合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继续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27-2822643;电子邮箱pjskj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