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决策部署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省机构改革任务 郝鹏出席并讲话 周波出席
- 发布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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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正式批复了《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月13日,全省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省机构改革任务,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奋力谱写辽宁全面振兴新篇章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主席周波出席会议。
郝鹏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我省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阐明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系列方向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推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全面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落实到我省机构改革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机构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郝鹏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站在更高层次上来认识和把握党中央战略考量,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优化协同高效,通过这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与打造新时代“六地”、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郝鹏强调,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我省机构改革的任务要求,扎扎实实推进机构改革方案落到实处。要着力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和职能,落实党中央要求、从辽宁实际出发,对金融、科技、社会、数据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调整优化。要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着力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持续完善简约高效便民的基层管理体制,精准为基层扩权赋能。要着力精减人员编制、规范部门领导职数,加强市、县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基层人员力量。要着力推动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从严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立,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
郝鹏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我省机构改革任务如期顺利完成。这次机构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部长直接抓,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抓好分管领域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关键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落实。省级机构改革要抓紧组织实施,市、县机构改革要紧扣时间节点,统筹谋划,压茬推进。要严守纪律,周密安排,不折不扣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健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蒋天宝传达《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主要精神。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省政府副省长,沈阳市市长,各市市委书记,省委、省政府、省政协有关副秘书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市委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