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名单公示

根据《盘锦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试行)》(盘政办发〔2019〕37号)有关规定,拟对盘锦市2021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812日至2022年8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27-2822643   

通信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A座203室

邮政编码:124000

附件:盘锦市2021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盘锦市科技局       

2022年812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 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下一篇: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