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05-10
- 浏览次数:262
为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综合研判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社会面活动有序开放,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一米线、预防性消毒,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歌舞厅、KTV、酒吧、影剧院、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台球厅、福利彩票站、室内体育健身场馆、游泳馆、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洗浴中心、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A级景区等经营场所有序开放,室内密闭型场所限流50%开放。
二、养老机构、光荣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有序恢复正常。
三、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宗教场所恢复开放时间按行业主管部门通知执行。
四、所有洗浴场所不得提供住宿服务。
五、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压实“四方”责任,恢复运营的各类场所主体必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各类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管,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公共场所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