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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企业名单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盘锦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盘政办发[2019]37号)第二条第4款,拟对2020年新认定的54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奖励性后补助5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27-2822643   
通信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A座203室
邮政编码:124000
 
附件:盘锦市2020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日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企业名单公示 (复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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