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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组织纪律观念,完善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制定市科技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请销假报备制度

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职工请销假管理,所有职工严格执行请销假报备制度。各部门统筹安排好职工加班、带薪休假、节假日值班及串休等工作,做好本部门登记,确保签到、报备情况与人员去向一致。

(一)因公外出

工作日参加外出调研、开会、出差、办事等公务活动,需填写外出报备表(见附表1),按程序审批后报局办公室备案。

1.临时外出及一天内因公外出。一般工作人员(含部门副职)须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后,向分管局长报备;科室负责人外出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向主要领导报备。

2.一天以上因公外出。须经分管局长批准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二)因私请假

因私请假包括年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调休等,假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年休假,需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前1个月上报休假计划,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局办公室备案。因私请假需要填写请假申请表(见附表2),按程序审批后报局办公室备案(病假需将门诊诊断书或住院证明作为附件一并存档备查)。

1.临时外出及一天以内假期。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局长审批。

2.一天至五天假期。一般工作人员请假,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须经分管局长同意,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3.五天以上假期,请假人员须经分管局长同意,由局主要领导审批。

(三)销假

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按程序在钉钉软件上请假,并报局办公室备案,返回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逾期不归并未批准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结果应用

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及时督促教育工作人员遵守纪律,敬业爱岗。局办公室负责总体考勤、不定时查岗,汇总和公布工作。考勤通报情况,将作为年度选拔任用和绩效资金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中,年度内机关自行检查发现一次无故旷勤及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情况,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两次或上级机关检查发现一次无故旷勤及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情况,要对当事人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并做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机关自行检查发现三次或上级机关检查发现两次无故旷勤及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全局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取消年度评优和选拔任用资格,年度绩效降格发放,并对其上级领导一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检查。

外出报备表.doc

请假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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