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巩固“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活动成效,教育引导全局机关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增强服务精神、提升服务能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确保在全市“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结合工作实际,就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聚焦产业链创新链,不断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上出实招、求实效,为企业创新发展当好“服务员”,为助力盘锦持续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提供坚强保证。
二、参加人员
机关全体人员。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初起,至2021年10月底。
四、主要举措
(一)提升干部思想高度
市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紧紧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9月28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学习市纪委近期通报的三起我市破坏营商环境案例,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到辽宁振兴发展战略地位的高度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综合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手段,以“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为主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找差距、查不足,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在落实补齐“四个短板”、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各项任务中突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利用盘锦市科技局官网、微信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中心大局、服务改革发展,突出问题导向,革新作风效能,引导机关干部树立人人都是环境、优化环境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营商环境自觉性。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全局开展业务大学习、工作大调研、问题大讨论活动,切实提升科技干部素质能力。局领导班子要带头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各业务科室要主动对接服务对象,制定具体的计划或提纲,带着问题调研,广泛听取一线企业和群众的意见,深入了解企业技术需求,破解企业科技创新难题,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努力建设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三)优化窗口政务流程
积极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行服务标准化、法制化、规范化,推动科技政务环境高效透明。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技术合同登记确认、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精简、再造、优化,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利用科技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政务事项“一网通办”,将科技行政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梳理部门共享数据需求,推动服务事项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涉及窗口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公开承诺制”“预约办理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机制创新,设立咨询电话,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指导,最大限度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
(四)提升服务创新能力
牢牢把握科技创新工作定位和方向,不断培育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有中生新”、新兴产业“无中生有”。坚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创新政策向企业倾斜,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在2021年年底前力争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高新技术企业65家、瞪羚企业3家,全社会R&D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85%。深入推进产校地企融协同发展,拓展合作广度,挖掘合作深度,依托大连理工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研发中心等载体,积极引入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通过产学研合作及自主创新等方式,围绕石化及精细化工、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针对产业链关键技术组织科技攻关,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及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全年力争组织实施重大攻关项目20项,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60项以上。加快建设区域创新高地,深入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创新制度保障,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形成“创新发展”“智能发展”和“绿色发展”的新格局。
(五)强化组织监督实效
把“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业务科室和机关人员实绩考核,列为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重要内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督查考核。不定期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项行动工作自查自纠,及时纠正整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管卡压”“推绕拖”“中梗阻”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政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破坏“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而影响抹黑全市营商环境的问题行为,坚决深挖细查、强化问责、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科技局“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保障组(局办公室)和专项整治组(外专与科技服务科),分别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的信息综合、后勤保障和“一网通办”的任务落实、监督检查。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相关科室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大局观念,对标对表各自业务职责,落实“一网通办”任务分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持续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质量。对工作推诿、履职不到位、服务打折扣的行为严肃问责,问题严重的即时调整。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探索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将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项行动与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与创建机关服务型党组织相结合,不断创新服务载体,健全服务机制,着力提升党组织和党员服务能力,持续推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盘锦市科技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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