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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文件】辽宁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印发《辽宁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5-22 浏览次数:1437

  辽宁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高〔2019〕280号),加快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省科学技术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共同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运用科技手段为文化产业赋能,全面提升辽宁文化科技创新能力,转换文化发展动力机制,协同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将文化科技融合打造成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面向我省文化建设重大需求,把握文化科技发展趋势,瞄准科技前沿,立足省情重点突破,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创造更多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性成果,为高质量文化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价值引领。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提升辽宁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增强辽宁文化软实力。

 

  需求导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技术创新赋能文化产业,助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服务模式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问题导向。瞄准文化科技缺少融合的问题,补齐文化发展缺少核心技术支撑的短板,以体系化思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

 

  统筹融合。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不断加强政府引导,统筹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统筹应用示范与成果推广,引领支撑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

 

  (三)主要目标

 

  未来5年,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择优认定50家以上特色鲜明、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示范性强的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壮大50家以上拥有知名品牌、引领行业发展、竞争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取得50项以上重大文化科技攻关成果,助力我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快速增长。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体系,促使文化和科技融合成为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我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文化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1. 加强智能科学和体验科学等基础研究。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开展语言及视听认知表达、跨媒体内容识别与分析、情感分析等智能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开展人机交互、混合现实等关键技术开发,促进类人视觉、听觉、语言、思维等智能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

 

  2. 加强文化相关共性技术研究。面向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重点开展文化资源分类与标识、数字化采集与管理、多媒体内容知识化加工处理、VR/AR虚拟制作、4K高清、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推荐、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追踪、舆情分析与内容安全监管等关键技术研究。

 

  3. 加强系统集成应用技术研发。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开发内容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技术应用系统平台与产品,优化文化数据提取、存储、利用技术,发展适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数字化技术和新材料、新工艺。

 

  (二)完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1. 梯次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制定出台《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培育和布局省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围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化旅游等方向,结合区域特色,依托高新区和文化产业园,重点建设若干能够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关要素和企业,并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聚集类基地;依托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优势单位,建设若干在本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体类基地。优化提升现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持续推进我省数字高清音视频产业链建设,支持引导沈阳和大连国家级示范基地强化服务行业意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文化和科技融合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

 

  2. 培育和壮大文化科技创新主体。积极打造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支点、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合的发展模式。支持综合实力强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核心竞争力突出、行业牵动力强劲的文化企业。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建设,加大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特色鲜明的瞪羚、独角兽企业,为我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聚力赋能。

 

  3. 探索建立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立体视觉、数字家庭、工业设计等领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推进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融合发展(辽宁)重点实验室建设,不断完善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的一体化创新链条。明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加快促进产学研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网络。

 

  (三)加快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 完善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等技术转移转化平台机构建设文化科技融合专区,引导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推动文化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促进文化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建设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文化科技成果报告制度和文化科技成果信息系统,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

 

  2. 完善文化科技深度交流对接体系。面向辽宁文化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组织省内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企业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南京)文化科技融合成果交易会等重点展会,面向国内领军企业开展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展览交易,举办系列辽宁文化科技融合对接会,打造交流对接平台,了解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趋势。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畅通技术转移通道。

 

  3. 促进科技成果中试应用示范。培育和发展面向社会从事文化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文化科技服务,有效降低文化科技创新风险。储备推广一批技术先进和市场前景好的文化科技成果,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应用示范工程,加速科技成果的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应用。鼓励我省企业和社团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研制。

 

  (四)推进重点文化领域科技创新应用

 

  1. 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加快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网络化改造和技术升级,建设“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促进新闻信息、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互通,推动媒体深度融合。探索将人工智能运用于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提升广播电视内容生产、传播网络、安全监管、服务生态等体系建设水平,推动制作、交易、版权保护全链条体系建设。推动跨媒体内容制作与呈现,利用VR/AR技术实现内容传播精细化与沉浸化。研究云平台技术,打造好、运用好融媒体“中央厨房”,优化媒体的策采编发流程。支持辽宁报刊传媒集团全媒体指挥中心、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北斗云”融媒体播控平台等建设,推动“政务云”“宣传云”“公共服务云”“大数据服务云”等项目建设,支持北方广电网络公司加快“5G+智能融合网络”等项目建设,全面支撑和推进省、市、县三级媒体融合发展,创新新闻宣传新业务,打造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新业态。

 

  2. 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完善辽宁文化管理平台体系建设,在全省开展文化资源数字化采集,建设全省文化资源数据库,开展文化资源分类与标识。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4K高清、全息、声光电、无人机、5G等技术应用于辽宁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今主流文化发掘、传播、呈现的不同场景和领域,对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推动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针对辽宁重大文化活动以及重点文艺院团、文化场馆、文旅景区等场景,开发体验式文化产品,促进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快文化服务业智能化升级,推动建设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支持智能技术和服务创新在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实现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

 

  3. 提升文化装备技术水平。基于我省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重点围绕新型显示、智能家居、文化软件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瓶颈技术,实现文化领域重要软件系统和重大装备自主研发,提升文化装备制造水平。加强智能化的数字化采集、文化体验、公共文化服务和休闲娱乐等专用装备研制,发展大数据光存储综合系统解决方案、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等系统与装备。加强激光放映、虚拟现实、光学捕捉、影视摄录、高清制播、图像编辑等高端文化装备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发展全光谱光学成像相机、智能移动拍摄系统、高亮度和超高清激光投影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与装备。加强舞台演艺和观演互动、影视制作和演播、广播电视网络升级和智能化建设等相关设备、软件和系统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加快物联网、现代物流等技术、产品与装备在新闻出版领域的集成应用,构建新闻出版业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互联网+”按需出版印刷等智能化应用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省科学技术厅、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和推动全省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探索构建文化和科技融合智库,研究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现状、趋势,研判文化科技新方向,为全省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加大政策支持

 

  利用沈大自创区政策先行先试和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有利条件,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大文化领域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推进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在我省布局,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择优予以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促进文化科技项目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双赢。

 

  (三)深化开放合作

 

  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形成开放包容的文化创新发展模式。组织实施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设立“一带一路”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培育计划,开展联合攻关和交流培养。积极搭建科技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开展国际技术交流、探索技术合作模式,以技术、标准、产品、品牌、知识产权、差异化服务等优势和特点参与国际竞争。重点开展对日韩俄和中东欧17国的合作,鼓励引导高校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开展小批量、多频次、高水平、精准化的对接交流活动。依托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一带一路”辽宁科技创新合作周等活动,推进外国人才技术与省内企事业单位的对接、引进和转化。

 

  (四)强化人才支撑

 

  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培养和引进文化科技融合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柔性引进一批高端专家及团队,解决文化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鼓励省内高校、职业技术学校设置文化科技融合相关专业和课程,建设文化科技融合实训基地,培养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撑文化科技产业发展。实施企业人才培训计划,开展文化科技融合等新技术专题培训、现场观摩和系列对接活动。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以及省内外人才流动渠道,鼓励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和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强人才交流共享。

 

  (五)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宣传文化和科技融合新进展、新成效,为传统文化产业借助科学技术实现转型升级营造良好氛围。统筹开展新闻报道、转发推送、宣传阐释、互动引导等工作,不断增强文化科技融合的传播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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