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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辽宁省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第六批)暨水污染防治技术(第四批)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区科技部门及相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设备,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和省环保厅拟于近期开展《辽宁省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目录(第六批)》、《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第四批)》的征集编制工作,请你们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组织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减排技术。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技术相关要求

(一)推荐范围

装备制造、石化、化工、冶金、煤炭、电力、建材、轻工等我省重点工业行业,以及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我省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前三批《辽宁省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目录》和首批《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已发布、或已在全行业普及率达5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推荐要求

推荐技术要求先进适用,能够反映节能减排技术最新进展;节能减排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应用前景广阔。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申报表”和“技术研究报告”(详见附件,其中节能技术填写附件1、2;减排技术填写附件3、4;水污染防治技术并入减排技术中),并提交如下材料:

1.附件1-4的文字版及电子版材料各1套。

2.与申报技术相关的技术鉴定、技术认定、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明、项目资助、查新报告、用户报告、可靠性检测报告、中试验收报告、产品系列化说明等材料;

3.技术宣传等其他材料。

二、上报要求

附件1-4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他材料为电子版,于2019年8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盘锦市科技局高新科。


电话:2812772

邮箱:12025657@qq.com


附件:1.重点节能技术申报表

   2.重点节能技术研究报告(范本)

   3.重点减排技术申报表

   4.重点减排技术研究报告(范本)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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