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top_img.png.png

【政策解读】创新驱动 融通发展 打造升级版“双创”生态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次数:257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王志勤 王秋实 贺奕丹

 

日前《国务院关于推进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意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秉承新发展理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从高速向高质量发展转换的相关要求,以构建升级版“双创”生态为目标,旨在从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水平、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升支撑平台服务能力等五个维度推动“双创”生态全面升级,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新格局,从而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

一、推动形成产学研用联动、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凸显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意见》的第一个亮点是分别从促进产学研用和大中小企业实现协同创新,推动创新资源要素的开放、共享和流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水平三个维度发力,释放创新潜力,实现创新驱动创业、创新驱动发展、创新驱动升级。

一是建设由大中型科技企业牵头,中小企业、科技社团、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的科技联合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技术创新、研发的支持力度,实现大中小企业创新链和价值链的有机融合,通过加强企业在创新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需求导向的创新发展。二是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三是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打通科技成果研发端和需求端的对接渠道,以需求引领和转化渠道的畅通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以“双创”生态系统为着力点,实现创新创业的全面升级

《意见》的第二个亮点是将“双创”生态的各个层次主体均纳入政策措施考量范围,打造创新创业主体、平台载体、服务支持机构和外部发展环境良性互动、互促互进的有机整体,从整个“双创”生态系统的角度推动创新创业的全面升级。

结合我国创新创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和新需求,《意见》提出针对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创新创业热点领域修订审查参考标准,建设更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产业发展环境;构建面向“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新型监管机制和模式,既要引导“双创”走向高端、前沿领域,又要引导“双创”规范发展。在推动创新创业环境升级方面,《意见》强调要建立完善国家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加快建立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和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为强化创新创业平台的服务支撑能力,《意见》提出建立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推动平台载体专业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三、从强化外部引力向重点培育内生动力转变,实现创新创业横向扩展、纵向延伸

《意见》的第三个亮点是突出了创新创业主体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身专业化发展能力与水平,政策导向从依靠外部政策支持转向培育和激发企业主体内部创新能力和专业化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围绕这一核心目的,《意见》分别从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和创新门槛、为中小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着手。一是制定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扩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并加快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建设,降低企业经营管理和创新研发成本,释放企业创新活力;二是完善支持创新和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拓宽了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的输出渠道,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了与大中型企业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强化了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打通企业创新能力向融资、发展能力转化的渠道,提升企业参与创新的积极性。

此外,《意见》还为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主体制定了差异化的培育措施。出台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完善创新型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健全留学回国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等一系列举措,通过健全鼓励、支持的体制机制,激发高端、专业化人才的创新意愿,释放创业活力。通过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作用、加大退役军人培训力度等举措,加强对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群体的专业化能力培养和政策保障。

《意见》的三大亮点为全国双创升级工作的开展和各地政策举措的制定提供了思路、方向的指导,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内生动力,打造开放、共享、平等的双创发展环境,推动创新创业的协同、一体化发展将成为双创全面升级的主旋律。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4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40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46号

联系电话:0427-2834371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