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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两个多月 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积极性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次数:263

作为国务院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之一,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自今年5月1日起分别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总局最新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有近8万户一般纳税人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落地已有两个多月,激发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积极性。

小微企业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是稳定国民经济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底,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已超过7300万户,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逾4万家。

几年来,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持续加码,仅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就从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一路提高到100万元。小微企业大多是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同时,在成长过程中也面临着“是‘升级’为一般纳税人,还是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两难选择。前者,意味着企业要按照增值税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只有多取得进项,才能多抵扣税款,同时还需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后者,尽管适用3%的简易征收率,税负较低,但企业一发展,就很容易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进而“升级”,这些企业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途径较少,因此很难有效降低税负。这次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大幅上调,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现实生活中,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小微企业相对来说毕竟只是少数。

这些天,经营水果超市的大学生创业者彭浩正为开分店的事忙碌着。可就在几个月前,他还在为要不要扩大经营规模而发愁。原来,彭浩的水果超市近半年来月均销售额超过7万元,按过去的政策,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就要转为一般纳税人。

“我们的销售对象大都是附近居民,不需要开具发票,同时进货环节也很难取得进项抵扣,如转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将高出6个百分点左右,这让我难以承受。”彭浩说,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后,他可以放心大胆地扩大经营规模,而不用担心转为一般纳税人,导致税负上升,这重燃了他的经营热情,本已搁置的开分店的计划也被提上日程。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调高,让更多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享受到计税优惠,能够直接提升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这将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有近8万户一般纳税人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些纳税人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在综合考量了市场环境、企业现状以及未来前景后作出了转登记的选择。这也佐证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这项政策受欢迎的程度。

据了解,这近8万户纳税人中有3万余户税负高于3%,按3%征收率和去年同期销售额进行测算,该部分纳税人预计年少缴增值税14.3亿元。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倪老大食品厂就是这8万户转登记纳税人之一。企业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销售对象多为个人,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企业以人工成本为主,仅有少量进项可抵扣,因此税负较高。“我算了一笔账,转登记后我们的增值税税负率从7.4%降到了3%,估计今年可少缴税款20多万元,这可是真金白银的实惠!”该厂负责人倪晓明说。

“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企业由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办税流程更加简化,大大节省了办税时间。” 厦门市佳佳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华局看来,转登记带来的改变不止于减税。

缴税有红利,办税有便利。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其税负和办税负担明显减轻,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将使纳税人更有获得感。但他同时也提醒纳税人,从长期发展来看,企业还需测算好自身税负并考虑上下游合作伙伴要求,理性作出转登记选择,从而使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政策真正成为助推企业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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