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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20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5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并就相关政策问题进行了解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商事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通过全面实行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企业年检改年报、“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证照分离”试点等改革,为人民群众经商办企业,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松了绑、解了绊,全社会投资创业热情持续高涨。

  截至2018年3月16日,我国市场主体突破1亿户,日均新增市场主体4.44万户,其中:日均新增企业1.38万户,较改革前日均6900户增长了一倍,每千人企业数达到了22.23户,较改革前11.36户/千人增长了10.87户,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与全球190个经济体相比,我国营商环境排名78位。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2017年排在第93位,较2013年开办企业便利度上升了65位。这说明了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习近平等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5月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意见》,即将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印发。

  会议明确要求,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李克强指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有利于缩小企业开办时间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这不仅是市场主体反映强烈、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也是‘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事关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的大局。”“有关部门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该减必须减。”

  2019年上半年全国实现企业开办时间8.5天目标

  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天减至8.5天以内, 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8.5天目标。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国企业开办便利度。

  实现国务院常务会议所定企业开办时间目标的六项措施

  企业开办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时间长,要实现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目标,达到2018年36个城市和2019年全国实现8.5天,就要针对当前企业开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创新方式。主要有六项措施:

  一是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程网上办理。要求将申请人先后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

  二是优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便利化水平。今年将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精简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5天内。

  三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提高公章制作效率。要求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天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四是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要求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2天内。

  五是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要求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行网上办理。

  六是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工作。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要依法明确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理顺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这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仅仅解决了一般性的经营主体问题,对于企业开办前后需要行政审批的,下一步将通过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指导各地做好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带来极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企业开办是世界银行评价一个经济体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虽然我国企业开办便利度有很大提高,但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将带来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将持续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改善营商环境十分关键。营商环境好,微观市场主体才有活力,经济才有创新力和竞争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要紧密围绕企业开办环节,如办理时间,努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这必将持续提升我国营商环境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极大地促进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是将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的新期待、新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企业办事成本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极大释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是,开办企业不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刻制公章、购买发票、社保登记等,环节多,时间长。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部门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可以使企业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快速进入市场,人民群众经商办企业将更加方便快捷,有利于极大地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和民生的改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三是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企业开办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通过将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等办事机构进行流程再造,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过去需要到多个部门多次提交材料的办事流程,改造成在一个平台,一次提交数据、业务协同办理、结果实时共享的并行办理流程,形成“互联网+政务服务”新的服务模式,有力地促进政府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5天的基本考虑

  去年,世界银行将我国企业开办所需环节评定为7个,时间为22.9天,即: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耗时约1天、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耗时约7天、申请制作企业公章许可耗时约1-2天、制作企业公章耗时约1-2天、申请购买发票耗时约10天、登记招聘文件耗时约1天、社保登记耗时约1天,总计企业开办平均时间为22.9天。

  通过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目前已将申请制作企业公章许可取消,纳入到“多证合一”框架内。登记招聘文件和社保登记不是企业开办的必经环节。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意见》,着力在减少环节上下功夫,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重点围绕企业登记、印章制作和申领发票3个必备环节开展压缩时间工作。

  企业开办时间就是这3个环节所需时间之和,分别是企业登记(名称预核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5个工作日内)、印章制作(1个工作日内)、申领发票(不超过2个工作日)。

  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三条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讲放管并重,这样才能保证可持续、可长远。李克强总理讲“放”“管”两个轮子都要做圆。这些年来坚持放管并重,一方面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放”的步伐,让遵纪守法的、规规矩矩的绝大多数企业便捷营商。另一方面坚持严管。这些年来在“管”上采取了很多措施,归结起来主要有三条:

  第一条是企业自律。政府搭建一个公开阳光的平台,让所有企业能够做到依法、诚信、自律。这就是我国现在已经建成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这张网就是一张公开透明的企业信用榜,企业的表现、历史数据、信用纪录一目了然,可以有效督促企业依法、诚信、自律、自觉。

  第二条是政府监管。这次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把所有的行政、市场监管相对集中在一个部门,就是为了强化政府的监管。

  第三条是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力量是无穷的,群众力量是无限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张网就是为了加大社会对企业的监督。目前全国3000多万户企业,它们的登记注册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都通过这张网记入企业名下并对社会公示,这样就会起到促进企业自律的效果。同时,通过信息共享,银行、环保等各个政府部门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社会公众也根据“一张网”上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决定是否和这家企业进行交易。

  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管齐下”加强监管,是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意见》落实的重要措施。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创新模式

  要解决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问题,就要创新工作模式。“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的实质就是再造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间。

  具体来说,就是将申请人先后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再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模式。地方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办事模式,改变部门分头各自办理业务的现状,切实提升企业办事的体验度。

  要依托强有力的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开办事项相关数据的共享交换。相关部门收到信息后即可同时启动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结后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涉及企业开办的行政服务场所,设立登记机关、公安机关、税务机关集中办事的企业开办大厅或专区,更加便利企业办事。

  《意见》将有益于国外和港澳台投资企业

  这几年来,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发展速度很快。外资发展速度也是可以的,港澳台在大陆登记的企业也是增长的。推出企业开办时间8.5天的措施,不仅对中国大陆的企业,对港澳台来大陆投资的企业,也包括境外和国外来中国投资的企业,都适应这个政策。现在内资外资在法律政策上是平等的。

  《意见》的相关措施推出以后,对国外在中国投资的企业,对港澳台在大陆投资的企业,肯定都是同样有益的,相信申办企业的数量也会增加。 

     政策原文:https://kjj.panjin.gov.cn/2018_05/24_14/content-115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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