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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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科技部于近期发布了“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进行网上申报。
2.拟通过省科技厅进行初审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9月8日17时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报送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省科技厅将梳理汇总后,确定最终上报名单。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3.各重点专项对口业务处室及联系人:
“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高新一处;联系人:范苑;联系电话:024-23983733。
“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张金钰;联系电话:024-23983409。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联系人:田璐佳;联系电话:024-23983293。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13号).rar
盘锦市科技局联系人
高新科 刘云 联系电话:2834670
计划科 王冬 联系电话:2824073
盘锦市科技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