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解读
昨日,投融街从银监会了解到,银监会已于近期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支农服务政治责任,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
《通知》首先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23.6万亿元,较上一年同期增长13%,略低于2014年银行业全部贷款增速0.5个百分点。
银监会还表示,对涉农不良贷款给予更大的容忍度。要强化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适当提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三农”业务考核的分值权重。结合涉农贷款季节性特点,对涉农贷款占比较高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弹性存贷比要求。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鼓励按照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原则,集中连片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允许评级良好、管控能力强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到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强调将推进农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的体制机制改革。其中包括,深化农业银行的“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功能定位,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引导邮蓄银行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扩大涉农业务范围。
在产品创新方面,银监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业务决策流程;鼓励利用支农再贷款、“三农”金融债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手段,拓宽支农资金来源。银监会还表示,在经批准的地区,要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与此同时,银监会鼓励支持其他商业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优化网点布局,适度扩大农村地区网点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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