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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

作为东北唯一沿海省份,辽宁再被委以重任。

10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备受社会关注的规划全文终于公之于众。

辽宁沿海经济带位于我国东北沿海地区,毗邻渤海和黄海,包括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和葫芦岛 6 个沿海城市所辖行政区域,陆域面积 5.65 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 2920 公里,海域面积 6.8 万平方公里,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禀赋优良。此前,有媒体评价称,“拉长到整个海岸线来看,作为环渤海重要组成部分,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发展质量,还将影响北部沿海能否形成一个真正与长三角、珠三角呼应的热力板块”。

《规划》为区域发展设立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创新驱动、体制改革、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对外开放、共享发展等方面处于东北地区领先地位,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超过 6%,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超过 7%,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 8.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Ⅰ类、Ⅱ类)比例保持稳定不低于90%。到 2030 年,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成果,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新旧动能转换取得重大进展,新动能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区域协调发展的空间布局基本构建,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重点面向东北亚的高水平开放新前沿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规划》指出
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促进辽宁振兴发展、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高水平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关键举措。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沿海6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培育和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动力源;有利于引领带动辽宁和东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提升维护“五大安全”能力,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有利于加强与东北腹地良性互动,带动东北地区转身向海,更好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打造我国面向东北亚全面开放新前沿,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规划》强调
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全面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以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规划》提出
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围绕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引领东北开放合作的新高地、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海洋经济发展合作区等发展定位,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提升大连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渤海翼”和“黄海翼”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开发区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作用,形成“一核引领、两翼协同、多点支撑”的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

《规划》强调
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着力推进七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动能转换,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二是坚持创新发展,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三是全面深化改革,释放高质量发展活力;四是推进协调发展,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五是推动绿色发展,绘就高质量发展底色;六是加快开放发展,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七是促进共享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本目的。

《规划》要求
辽宁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沿海6市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统筹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实施、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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