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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盘锦市“带土移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盘锦英才”评选活动方案》(盘人才办通字〔2021〕7号)文件精神,实施“带土移植”工程,一箭三雕引进项目、技术和团队,来盘进行揭榜攻关、创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盘锦市“带土移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带土移植”团队是指市域外高端人才连同其团队、项目、技术等整体打包,来盘解决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难题或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的“带土移植”团队项目分为技术攻关类团队和创办企业类团队。
    (一)技术攻关类团队是指2021年以来引进的团队,引进主体一般应为我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盟主”企业和主要成员单位,也可以是市内其他企业,双方建立起有效合作机制,签订劳动(聘用)协议。技术攻关类团队一般应聚焦我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和“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需求,引进的域外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技术攻关类团队创新业绩突出,能够为企业提供具体技术解决方案,产生显著成果和经济效益。团队合作企业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二)创办企业类团队是指2019年以来,来盘创业的域外科技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现正常运营,并在盘有实际办公场地。所创办的企业研究方向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营利能力和成长性,市场前景广阔能够实现产业化。创办企业类团队带头人(自然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企业法人或第一大股东),所创办的企业目前已完成金额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三)技术攻关类和创办企业类团队结构稳定,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4人(包括团队负责人、不含顾问),专业结构合理,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支持标准
    给予每个团队不超过50万元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20%为团队的一次性奖励,80%为项目资助)。
    三、申报流程
    申报实行逐级审核确认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推荐。由人才团队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材料,项目承担单位核实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二)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对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专家组按照申报标准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成绩,提出建议支持名单。
    (三)审定公示。建议支持名单经市科技局党组审议通过,报市人才办统一汇总,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确定拟支持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各初审单位审定和出具推荐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相关要求
    1.技术攻关团队须以开展技术攻关合作的市内企业为申报主体。团队所依托企业运行状况良好,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2.创办企业类团队项目申报单位须是盘锦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制度健全。
    3.项目申报人员、申报单位及初审单位应履行各自职责,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项目实施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骗取财政资金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并严肃追究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 
    5.纸质件一式一份(公章、签字页不得漏项)报送至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科技服务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黄学东、李刚
    联系电话:2812773
    电子邮箱:pjskjjbgs@163.com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行政中心A1-205

    附件:1.“带土移植”技术攻关类团队申报书.docx
    2.“带土移植”创办企业类团队申报书.doc
    3.相关证明材料.rar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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