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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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济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创新大会精神,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快青年创新人才培养,按照省科技厅通知精神,开展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分类情况
2018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共分为三类,即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即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求申报并获得立项批复,省财政资金每项支持5万元。结合我省实际,2018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将不覆盖全领域,主要以三支“联合基金”方式实施。
--材料联合基金。主要支持省内相关高校、院所等科研人员重点围绕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的相关科学研究需求,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予以支持。单体项目申请经费最少为5万元/项,超过5万元项目如获立项,经费由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按合作合同支持。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联合基金。主要支持省内相关高校、院所、企业科研人员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智能机器人产业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在先进装备、信息、自动化等领域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沈阳新松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予以支持。单体项目申请经费最少为5万元/项,超过5万元项目如获立项,经费由新松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按合作合同支持。
--医疗健康联合基金。主要支持省内医科院校、省重点医院,围绕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支持,提高全省医疗健康水平。单体项目申请经费为5万元/项,获立项项目经费由省财政予以全额支持。
(二)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指导计划旨在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研究方向由承担单位结合我省创新需求自行确定,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
(三)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主要支持青年博士,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青年人才培育。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单体项目申请经费为3万元/项,由省财政资金全额资助。2018年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将不再设立指导项目,满足条件的可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请人为盘锦市内能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报省自然基金资助项目的一般应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指导项目申报条件可视单位实际适当放宽;申报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须获博士学位三年以内,年龄40周岁以下。
2.本年度受理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现有省财政资助的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2018年度资助项目,凡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申报推荐。
3.本年度项目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kjjh.lninfo.gov.cn),申请人使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单位二级用户账号进行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按省自然科学基金统一的申报表进行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按其申报表进行申报。两者不可兼报。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暂不接受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申报。
三、项目审定推荐
1.各县区、经济区科技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基金资助项目、指导项目和博士科研基金启动项目,并以文件的形式向市科技局进行项目推荐。
2.推荐为资助项目的,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联合基金组织单位,聘请专家再次评审,择优遴选立项。评审后未能获资助立项的项目,将直接列为指导项目。
3.指导项目将由市科技局经评审和公示后,推荐上报。
4.推荐为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省科技厅将组织再次评审,择优遴选立项。
四、受理时限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发展计划与基础平台处
鞠轶 张金钰 024-23983403 23983409
市科技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计划科 赵航 2824073
盘锦市科技局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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